考生总分相同时
按单科成绩排序
按照规定,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供高校审查录取。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新增照顾对象
启动资格审查
今年,可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的考生中,军人子女类别范围扩大,照顾对象比2012年增加了四项。
新增四项照顾对象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我省2013年1月就下发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所以这四项照顾对象没有进行资格审查。
省招办已经发文要求各市尽快安排对这四项照顾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17日前报送到省招办。
据了解,以上四项新增照顾对象的资格审查均需有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照顾对象证明材料经县级招办审查无误后复印存档,审查人和考生均须在复印件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