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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补办结婚证后遇尴尬 登记信息仍显示已婚

2013-06-25 18:31:00 来源: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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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小两口本来到法院打官司后已经离婚,可又到婚姻登记处重新补办结婚证,造成婚姻登记信息仍显示为已婚状态。

  如今女方想再婚了,却遭遇不予结婚登记的尴尬。

  6月24日,女方将东陵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行为无效。

  小丹与小军经朋友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两人到东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因感情不和,经沈河区法院民事调解离婚

  两人谎称结婚证丢了,来到东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当时两人刻意隐瞒了已离婚的事实。婚姻登记处为两人补办了结婚证

  小丹后来找到了心上人,可是两人在去办结婚登记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因为民政局的电脑上显示,小丹是已婚状态

  为何离了婚

  还要补办结婚证?

  那么,两人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补办结婚证呢?

  小丹的代理人说,因为小军要出国,需要有结婚证,为了帮助小军出国,小丹违心到婚姻登记处撒了谎,骗取了补办的结婚证。

  已婚状态下不能再婚

  小丹的好心却没有得到回报,反而给自己套上了枷锁。

  ■小丹再遇知音欲再婚

  小丹后来找到了心上人,可是两人在去办结婚登记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因为民政局的电脑上显示,小丹是已婚状态。小丹给予解释并出具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想让将已婚状态改过来。

  ■婚姻登记机关:这事办不了

  然而,婚姻登记机关的答复是:“这事我们办不了。补发结婚证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婚姻登记机关在程序上和主观上没有过错,如结果有误,可请求法院确认补发结婚证行为无效,有了法院的判决我们才能改。”

  ■小丹怒告民政局

  小丹无奈向东陵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发证机关东陵区民政局告上法庭。小丹的前夫小军作为第三人也参加了庭审。

  各方说法

  ●小军:与小丹还是已婚状态

  小军承认两人是在离婚后去补办的结婚证,当时婚姻声明为已婚,不过他认为走的是复婚程序。当初离婚是为了买房,实际是假离婚。所以两人现在还是已婚状态。

  ●小丹:小军是在报复

  小丹的代理人指出,小军是为阻挠小丹再婚编瞎话,两人正在为变更孩子抚养权打官司,这是在报复小丹。

  ●东陵区民政局:

  具体行政行为无过错

  东陵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指出,办理复婚需要离婚证,重新登记结婚,与补办结婚证有本质区别。在补办结婚证过程中,两人都到了现场,并作出已婚声明,民政局的电脑上也显示双方为已婚,才给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处已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具体行政行为并无过错。

  ●法官:

  可确认补办结婚证行为无效

  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此案。不过庭审结束后,主审此案的东陵区法院行政庭法官王蓓向记者介绍,从庭审情况看,小丹和小军出于个人目的,在已离婚状态下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的意图还是很明显的,应该说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过错,但确实是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在前,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行为在后,客观结果有误,所以她觉得可以确认补办结婚证行为无效,当然判决结果还要合议庭合议后作出。

  案件“呼唤”信息联网

  法官王蓓说,此案暴露出目前法院离婚判决信息没有与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信息联网,造成目前婚姻登记机关掌握婚姻信息不全面,甚至出现相反信息的尴尬。

  王蓓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联系法院寻求联网,以尽快更新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库。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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