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女子简某一房多卖,涉嫌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使用假身份信息进行诈骗,可谓胆大包天。昨日,元江县法院开审简某涉嫌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案。据悉,简某涉嫌集资诈骗共计333万元,合同诈骗财物共计284.2万元,涉及16套房屋。
一房多卖骗了284.2万
公诉方的起诉状显示,被告人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采取“一房多卖”的手段与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共计284.2万元。其分别实施了17起犯罪行为,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先后利用4处房屋进行多次诈骗,其中的一次是位于元江县同吉路的一处房屋,有6层,共11套,每套70平方米,两间车库。分别以10万元、10.5万元、12.8万元、13万元、14万元的价格卖给不同的人,对于这些购房人,简某在法庭上表示“已经都记不清楚了”。
据了解,简某2010年在昆明打工,赚到10多万之后就回到元江,开始盖房,由于要建盖4处房子,钱周转不了,她就跟张某借了100万元,每月还10万元的利息,并用4处房产来抵押。随着时间的推移,简某还不上高利息,于是就开始打起了一房多卖的主意。自此之后,简某就开始进行合同诈骗,一房多卖。
还身负9起集资诈骗案
据了解,简某一房多卖不说,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或以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多人集资款共计333万元,共实施了9起。
让人想不到的是,因涉嫌合同诈骗,简某于2012年8月2日被元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身体原因同年8月4日被取保候审。之后,2012年10月6日,简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又使用邓红英的假身份信息,以出售位于元江县凤凰路171号(已抵押)4楼房子的方式骗取杨某的购房款1万元。同年12月14日,她又在取保候审期间,以出售元江县平安路86号地块上正在建设中的2楼房子为由,骗取了王某的购地款3万元。
在经历了长达近4个半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