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米六的“弱女子”,竟然手持铁锤杀死自己的丈夫,并杀人分尸。是什么原因让她做出这样惨绝人寰的事?今天上午,轰动一时的温州洪殿杀夫分尸案在温州中院一审开庭。
韦某,今年29岁,江西人,不到一米六的个头,看上去白净文弱。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9日凌晨,韦某在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寮东联建房的租住处,持铁锤砸打其丈夫王某的头部,致王某死亡。后韦某用菜刀将王某分尸,装进数个塑料袋,并将尸块转移到梧田街道文明巷一出租房,后又转移到鹿城区洪殿李大房23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系遭具有一定质量、易挥动、具有一定接触面的钝器多次打击头部,头部损伤足以致死,死后被砍切类锐器多次砍切分尸。据此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韦某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韦某辩称自己没有用铁锤砸死丈夫,但是承认分尸是事实。
法庭上,对公诉人的提问,韦某称自己“失忆了”。案发现场情况不清楚,丈夫怎么死的也不清楚,在厨房里使用什么工具将其分尸也记不清楚,转移尸体的两处出租房在什么地方也没有印象……
至于为何要将丈夫分尸,韦某辩称是由于出租房到期,房东催促搬家,无奈之下只好分尸,分次将丈夫尸体搬走。
案发后,侦查阶段曾六次询问其杀人动机,韦某供认是由于自身不能生育,家庭矛盾引发,夫妻二人是相约自杀,由她先将丈夫杀死,继而自杀。
而庭审现场,韦某却辩称,丈夫不是她砸死的,当时她被丈夫喂食安眠药,已经睡着。同时,韦某强调二人夫妻关系一直很和睦。
法庭上,王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韦某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67万余元。
法庭将择期对该案宣判。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温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