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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村落保护困境:大规模拆迁斩断农村社会文脉

2013-07-08 13:49:00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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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只有原则没有规则

  早在2011年10月,江苏省文物局即向镇江市政府发出《关于请加强镇江新区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函》,明确说明“葛村是古民居较为集中的村落”,“应予整体保护,保持其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还特别指出,对现有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实施原址保护。

  《意见函》还写道,该局组织专家考察了镇江新区的葛村、宗张村、长征村、大路村,认为镇江新区“在实施‘万顷良田’工程中,一批富有特色的古民居面临拆迁问题。建议尽可能保持古民居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应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

  这样的问题并非葛村一地存在。据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不完全统计并在2012年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230万个村庄中,目前依旧保存与自然相融合的村落规划、代表性民居、经典建筑、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村落,已由2005年的约5000个锐减至两三千个。

  其中,能够成为历史文化名村并得到明确保护的还是极少数。在江苏,五个批次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只有3个。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的总数也仅为169个。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早在2005年就曾指出,古村落是中华民族最大的文化遗产,其价值不比万里长城低,“万里长城是一条线,古村落遍布中国”。在他的建议之下,2012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启动了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与认定,并颁布了第一批646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列入了国家重点项目。

  冯骥才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公布保护名录只是第一步,能够榜上有名的村落数量仍是有限的,因此这项摸底调查工作仍要继续做下去。要有专家帮助政府制订科学的、严格的保护标准,让保护有具体规则可循,而不是凭感觉行事。凡是认定为应当保护的传统村落,都要签署保护承诺书,必须有严格的立法和执法的过程。要建立检查监督的机制,确保不因人为因素导致保护工作停摆、走样。

  “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兼而有之,它还承载了村规村俗历史记忆等一整套基因。”冯骥才说,“如果仅按照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办法,那可能不是文物就可以拆了,如果只保护非遗而不留村落,那非遗也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现阶段,可能各界保护的意识都在加强,但喊来喊去,停留在口号阶段是不够的,保护也不是就放着不动。必须有切实的操作手段和路径方法,必须有操作主体、负责主体,否则保护就变成了一个有原则性却无具体规则的空话。”(记者蒋芳)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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