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
记者:你什么时候发现车上有个孩子的,是否听到了广播在全省搜寻?
周喜军:开始我不知车上有孩子。开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这时我也一直在听广播,电台不断发布查找信息,播报丢失车辆特征及车内婴儿的消息。为避免被人发现,便停车将前后牌照掰下,并将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
我知道警察和市民都在找我,孩子哭声特别大,我非常烦躁,不知怎么处理好,更不知怎么办。
记者:你为什么不把婴儿放下来,为何对孩子下毒手?
周喜军:我当时也想过把孩子放在路边,但由于天气很冷,路上全是大雪,过往车辆也很少,担心孩子会被冻死。
我也想过把孩子送到我姐家,她家比较偏僻,也有地方,得知不可行后,心情就更烦躁。
我知道不远处2公里左右有一家医院,我想把婴儿扔到医院附近,但婴儿哭得很严重,声音很大,我很急躁,先掐他,后用红布条勒他……
我大脑一片空白,很紧张,很害怕,“冲动”是魔鬼。(周喜军低下头,戴着手铐的两只手不断地搓着……)
我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我很后悔,但没处去买后悔药。
“一直想有车,欲望逐使下,不计后果犯下大罪”
记者:家人是怎么知道的?你为什么去自首?
周喜军:我把车扔下后,逃回长春,想租个房子躲一躲。当时我就骗我现在的妻子,说我看来有牢狱之灾。后来她和我妹妹从广播得知,案犯1米8左右,体貌特征非常像我,她们就联系我,追问我。
我后来知道被盗的车找到了,车上有我的指纹,我很担心。在妻子和妹妹的追问下,我承认了。他们劝我自首,我也深知在劫难逃,于是就去公安机关自首了。
记者:我了解到你是一名部队转业干部,介绍一下你的部队生涯。
周喜军:我老家在吉林省公主岭市的农村,1983年,我参军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航空培训学校做地勤兵。1985年考入西安一家电讯工程学院。1987年毕业分配到内蒙古某地一雷达部队,从排长升职到正连。因为我“出息”了,我家人曾经都很自豪。1992年调回长春,仍从事雷达方面工作。2004年转业,转业时是副团长。在部队期间,我立过两次三等功。
转业时,我选择了自主择业,当时给了6万多元安家费。转业时工资很低,只有1000多元,经过几次调整,现在涨到了5000多元。
记者:你每月有5000多元工资,在长春也不算少了,为何还想要偷车?
周喜军:我刚购买了一套房子,100多平方米,买了房子,就没有钱了,暂时还无工作,手头很紧。
我原先开车,没有了车很憋手,一直有开车的欲望,在欲望逐使下,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一失足成千古恨。(周喜军深深低下头……)
记者:你上诉,是认为自己罪不致死吗?
周喜军:我属投案自首,有从轻处罚条件,而且我也愿意积极赔偿婴儿家属损失,争取宽大处理。
我犯下大罪,很内疚,但也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一时冲动,铸成了大错。(周喜军抬眼望向铁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