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杨仕成
租客说
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既然租下了这个房子,就有这个房子的使用权。
房东说
房子是自己的,进来拿个东西,看看家具有没有损坏是正常的。
律师说
房东在未通知租客的情况下,自己开门取回物品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近日,南充市民胡先生打进华西城市读本热线电话称,房东未允许,时常来到自己租的房子里看看,而自己白天上班,几乎不在家,对于房东擅自进屋取东西的做法,胡先生与房东曾做过交流,不过房东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进来拿个东西,看看家具有没有损坏是正常的。”但胡先生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既然租下了这个房子,就有这个房子的使用权。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出租人在未取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内属于违法行为。
租客头痛 房东擅闯出租屋
昨日,记者与南充市民胡先生取得了联系,胡先生说,最近有件事情很让他烦恼,他是一个外地人,来南充工作后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没想到租下房子后房东常常进来巡视,有时候还拿走一两样东西。“上班回家后,发现东西不见了,还以为遭了贼,吓了一跳,”报警后才知道是房东来过了,但是之前并没有和自己打过招呼。
近日,房东再一次当了“不速之客”之后,胡先生与房东做了交流,但房东的回答令胡先生哭笑不得:“房子是我的,又没有动你的东西,我也是怕你在房间内会乱搞些名堂。”胡先生称白天工作比较忙,经常都不在家,对房东的做法不解,感到很烦恼。“房东虽说是拿自己的东西,但是房子毕竟是租给我了的,还是应该提前给我说下嘛。”胡先生激动的说。
街头调查“不速之客”较普遍
昨日中午,记者在南充城区街头进行了走访,发现不少租房的市民都有与胡先生相同的经历,大多数人都对这样的行为都感到恼火。多数市民对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表示不清楚,只是感觉“有苦难言。”
“房东进房间拿自己的东西,这个不算违法吧,房子是房东的啊。”市民张小姐说。
“我虽然不是租客也不是房东,但房东进入租客房间,还是要经过允许哟,不然掉了东西咋办。”市民李先生说。
“房子是我的,我进我的房子取东西,凭啥子违法,租客简直大惊小怪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东说。
但也有部分房东称自己进入租客房间的时候,会提前通知,“毕竟房子是租给他们了,我们会尊重租客的隐私,一般要去的时候,会打电话提前给他们征求同意。”房东杜先生说。律师说法
反复交涉说不听 房东此举属违法
昨日,记者就房东未经允许擅自进租客房间取东西是否违法咨询了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的邓显峰律师,邓显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房东)在未通知承租人(租客)的情况下,自己开门取回物品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就出租人擅自进屋取东西的行为,进行多次交涉后,出租人依旧我行我素的情况下,只要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邓显峰说。
华西城市读本见习记者 许雯 实习生 何甜 记者胡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