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夜里四瓶啤酒下肚,第二天上午开车还被查出酒驾!尽管济宁微山梅某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5毫克的检验结果,却是无可争议的。
7月31日上午,微山县两城镇派出所民警张杰出了个现场,一轿车因躲闪不及迎面驶来的汽车而发生事故。尽管现场没酒味,但了解到驾驶员前一天晚上曾饮酒,张杰便将案件移交给微山县交警大队鲁桥中队。
“我们对梅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5毫克,属于饮酒驾驶。”鲁桥中队指导员李学军说,梅某身上没有酒味,甚至近距离对话都闻不到酒味,但梅某反应有些迟钝,走路还有点晃。
原来,7月30日晚上,梅某曾和朋友一起吃饭到23点,喝了四瓶啤酒。7月31日上午10点起床后,他没吃早饭便开车回邹城老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都睡了一觉,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怎么还会被查出酒后驾驶?”面对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梅某觉得挺郁闷。(记者 姬生辉 路帅 通讯员 周宏伟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