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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将设立法院 有望年底前获批复

2013-08-14 14:20:00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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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港区将设立法院

  有望年底前获批复

  “设立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请示已报送市编委、市人大、省高院,最终需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昨天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航空港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宏建说,如果不出意外,年底前关于设立港区人民法院的请示就能批复下来。到时,港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将有明确归属管辖法院,改变目前由指定几家基层法院受理的局面。

  目前港区的案件由几家法院受理

  省高院院长助理王韶华说,目前在港区的基础建设阶段,土地权益纠纷、工程项目纠纷等较为集中,但从长远来看,航空运输、货运物流、电子商务、金融、医药等领域的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资源环境犯罪与纠纷、涉外纠纷等港区特色案件,将会接踵而至。这些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最终会以案件形式进入法院。此外,大多数案件带有涉外、涉港澳台因素,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复杂性。

  而目前在港区内发生的一审案件分别由管城、中牟、新郑法院管辖,具体是:一审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区法院管辖,一审民商事案件分别由中牟法院、新郑法院按照原区域管辖。

  结合港区还未建立相应的人民法院的现实,省法院昨天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意见》作为指导,并在昨天发布。

  港区法院申报中,年底有望获批

  刘宏建庭长说,目前郑州航空港人民法院的请示已报送市编委、市人大、省高院,最终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年底前有望获批。而与此同时,航空港区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的规章制度正在研究和制定当中,保障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的基础设施、装备正在逐步完善。

  据初步统计,航空港实验区辖区内,2011年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共计857余件,2012年1100余件,2013年截至目前审理675件。案件类型目前主要涉及交通肇事、劳动争议、征地拆迁、轻微刑事案件等。(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郭姝涵)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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