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一家宠物店开业一个月,已引发3起消费纠纷。新桥工商所调查发现,该宠物店设置“霸王条款”,更明确表示,售出的宠物“出门就死也不负责”。
新桥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消费者反映该店出售的宠物犬存在品种不正、身上长满跳蚤、得狗瘟等问题。在与市民陈先生的调解过程中,经营户称,小狗出售后,店家概不负责。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经营户销售宠物犬时,会让消费者在一张附有协议的购物单上签字,其中一条为“售出后的小狗出现任何意外状况(包括刚出门就死亡或其它情况)均与本店无关,本店概不负责。”
经营户称,小狗都是从江西等地运来,协议单由其开宠物店的朋友提供,说有了这样的协议单能省不少麻烦。
执法人员表示这些协议不符合《消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明显对经营者单方有利,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
新桥工商所对此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将对经营户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要求店家修改协议并到工商所进行合同备案。
饲养宠物犬成为当下一种流行,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宠物犬的特殊性,在购买后应第一时间到正规宠物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最好在购买时与店家协商好并保留证据,为今后维权打好基础。(潘海波 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