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持优待证乘车,被司机称“已过期”,南宁市老龄办称
老年人优待证 无“过期”之说
“你的优待证过期了,上车交钱吧!”8月15日上午,广西大学的退休教师冯女士像往常一样手持《广西老年人优待证》乘坐207路公交车时,遭遇了公交司机的这一说辞。对此,南宁市老龄办回应称,目前老年人持有的《广西老年人优待证》并无过期一说。
当日上午9时,笔者从广西大学乘坐开往玉洞站的207路公交车时,跟在笔者身后上车的一名老人被司机拦住:“你的优待证过期了!”司机要求老人投币上车,尽管老人多次争辩,都被司机拒绝,最后无奈投了1元钱。
老人姓冯,是广西大学的一名退休教师,当日欲乘车前往福建路。对司机的质疑,她很是不解:“司机说我的证件在今年3月就到期了!怎么可能?”笔者见到,老人持有的《广西老年人优待证》为红色,发证日期为2011年3月14日。老人说,她此前确听说过优待证有“三年一换”的说法,但即便如此,这本证也要到2014年3月才到期。不过,笔者反复查看这本优待证,却没有发现有关有效期的说明。
当天下午,南宁市老龄办相关人士称,此前,南宁市老年人持有的《南宁市老年人优待证》确需三年更换一次;但在2011年1月1日以后,该证已停止使用,目前老年人持有的《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无使用期限。
8月19日下午,南宁市白马公交公司回应称,该公司对老年人持优待证乘车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70岁以上老人,持红色《广西老年人优待证》即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该公司称,当事司机应该对相关政策不熟悉,服务意识不到位,公司将会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罚。
对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介绍,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南宁市城市管理热线12319或南宁市公交车、出租车投诉热线0771-5775111投诉。(南国早报 实习生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