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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法干警媒介素养 增加舆论正能量

2013-08-26 14:01:00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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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媒体时代,政法干警该如何认识媒介、评价媒介、运用媒介?如何及时有效应对、研判、处置突发政法舆情?如何在舆论战场上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检察日报社隆重推出《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从今天起,本栏目陆续刊发相关访谈以及书中的部分内容。敬请关注。

    由检察日报社主编、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的《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一书问世后,在政法干警中、法治新闻传播领域和新闻教育领域引发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一书副主编肖玮。

    记者:业界有观点认为,《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一书为政法新闻宣传领域引入了一个新概念。请问检察日报社编辑出版此书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肖玮:媒介素养是传入我国时间不长的一个新概念,对于社会公众尤其是对于从事政法工作的同志来说还是比较新鲜陌生的。在开展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的长期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政法机关在全媒体时代推进政法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离不开与媒体的互动。政法机关与媒体进行良性互动,一方面,可以使人民群众经由媒体实现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另一方面,可以使政法工作经由媒体得到人民群众的了解和理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干警如何认识媒介、评价媒介、运用媒介,或者换句话说,政法干警具备什么样的媒介素养,直接决定和影响政法机关与媒体互动的水平和效果。检察日报社的一群业务骨干在繁忙的采编工作之余,利用业余时间边学习、边思考、边研究,撰写了这本《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希望与广大政法干警和媒介传播研究同仁相互交流,共同推动重视、养成、提升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进一步推动形成政法机关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记者:有些政法干警认为,案子办好就行了,新闻宣传是分外事;有些政法干警认为,祸从口出,在媒体面前还是少说为妙。你怎么看待这些认识?

    肖玮:随着公开透明逐渐成为执法共识,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成为公民基本权利。我们看到,政法机关的媒介意识整体上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很多政法机关新闻发布制度日益完善,新闻发言人不断亮相;越来越多的警官、检察官、法官走进直播间;很多政法机关开通微博、微信与网友交流。以新媒体的代表之一微博为例,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20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类政法机关和官员在腾讯、新浪平台开通官方微博的总数为1.8万多个,共发布微博近1400万条,共拥有粉丝3.3亿个。其中,政法机关微博共计1.26万多个,共发布微博990多万条,拥有粉丝2.6亿个;政法机关公职人员微博共计5400多个,共发布微博400多万条,拥有粉丝6800多万个。这些政法微博“微通民意、法聚共识”,在“织出公信、赢得民心”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政法工作的人民性出发,从媒体的舆论监督属性出发,可以说,政法机关对待媒体的态度就是对待公众的态度。

    记者:其实,政法干警天天读报、听广播、看电视、上网,政法机关利用各种媒介开展新闻宣传,对媒介似乎并不陌生。那么,媒介素养到底是什么?

    肖玮:在现代社会,媒介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资源。没有合理利用这种资源的能力,一个人可能会成为信息时代的弱者,一个群体可能会成为信息时代的弱势群体。媒介素养首先表现在对媒介的认识上。毛泽东在延安时就曾说过:“笔杆子和枪杆子结合起来,事情就好办了。”拿破仑也说过:“一支笔杆子胜过两千条毛瑟枪。”艾森豪威尔说:“1美元的外宣费用等于5美元的国防费用。”他任总统期间,建立了美国新闻署,提出“美国之音”要越过国境、越过海洋,穿过铁幕和石墙。尼克松经历“水门事件”后感慨:“三份不友好的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这些都是对媒介本质属性的深刻认识。认识媒介,是指人们认识媒介的发展历史、具体分类、生产流程,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媒介的根本属性和权力特征。

    媒介素养还表现为对媒介的评价能力,即能够将媒介信息与自身经验联系起来,分析信息产生的背景、动机,判断信息的准确性、相关性等。媒介素养还体现为在认识媒介和评价媒介的基础上运用媒介的能力,也就是指获取媒介信息、创造媒介内容、利用媒介参与社会活动等的能力。概括起来,可以简单地说,媒介素养就是认识媒介、评价媒介、运用媒介的能力。

    记者:今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政法机关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决定着政法干警在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肖玮:19世纪美国废奴运动领袖温德尔·菲利普斯说过,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就会苍白无力。当今世界已进入全媒体时代,政法机关要与时俱进地转变思想观念,既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特点的研究,又着力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重视媒介素养的养成和提升。具备一定的媒介素养,政法干警才能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具备较高的媒介素养,政法机关才能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和政府、司法机关权威真实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包括微博、社区网等各种媒介的各个角落去,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才能悉心体察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疏导公众情绪。

    记者:说到全媒体时代,我们注意到,伴随着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以往不被人们关注的政法干警的执法活动甚至日常言行,开始越来越多地被置于媒介的聚光灯下。政法干警应该如何认识这种变化?

    肖玮:全媒体的特征之一就是,社会充满对信息的强烈渴望和传播信息的强大动力。政法干警的执法工作往往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样的全媒体环境下,每一个政法干警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信息源。不仅政法干警的执法结果受到重视,执法过程也常常得到关注。政法干警一个不当的手势、一句不当的表达,甚至一次不当的着装都可能引起轩然大波。可以说,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意愿日趋强烈,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全新的媒介环境里接受社会监督已是政法干警执法的常态。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经媒介的广泛传播,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褒奖,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经媒介的聚焦传播,不仅损害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对此,学者出身、具有丰富司法实践工作经验的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在为《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一书作序时说,“媒介既是执法的资源,也是执法的镜鉴”。政法干警要“以真诚谦和的胸怀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坦然面对媒介的聚光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校正偏差、澄清误解”。他鲜明地提出,媒介素养已悄然融入执法能力,“不会或者不善于运用媒介,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下,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法者”。

    记者: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受到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看,这些事件绝大多数是法治事件。面对法治热点,政法干警该如何应对?

    肖玮:这些法治热点常常涉及复杂利益诉求,暴露法律不足或尴尬,事件的起因、发展和结果往往与执法司法相关联,关乎社会稳定和谐,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热点的“法治”特征。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法治热点之所以“热”,还与舆论生成方式的变化有关。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个人和社会掌握的传播工具越来越多,在信息传播中的地位空前提升。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影响范围广泛。有人比喻,过去像烧“煤炉”,炒热一件事、一个问题要几个星期、几个月;现在像用“微波炉”,炒热一件事、一个问题只能以小时、分钟为时间单位。因此,政法干警要以高度的媒介素养面对法治热点,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公开透明地宣传法律、解说政策,正确有效地疏导情绪、沟通思想。可以说,政法干警在壮大法治社会主流舆论方面肩负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增加舆论正能量,必须提升政法干警媒介素养。

    《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一书根据执法工作特点,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媒介知识,梳理了执法工作与媒介互动的规律,紧密结合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回答了什么是媒介素养、为什么要重视媒介素养、如何加强政法干警媒介素养等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希望《政法干警媒介素养读本》一书能给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作者:王安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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