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年纪,辛苦加装,却换来“货不对板”的电梯。 李细华 摄
“本来想做件好事,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家住群乐街6号的程姨今年已经80多岁,由于年纪大,且家住的旧楼没有电梯,上下楼极为不便。从今年5月份始,她与同一座楼的另外4名热心邻居牵头组成安装电梯筹备小组,启动加装电梯事宜。
岂料,她本想为居住在楼内的老人做好事,如今却成了大家的“心头大石”。最近楼内的群众发现,即将完工的电梯不仅入口狭小,连轮椅都推不进去,最关键的问题是,负责安装电梯的公司给他们耍了一招“偷龙转凤”——已安装的电梯并非合同上的标的物,铭牌上并未注明电梯公司的LOGO,极有可能是“三无”产品。
经咨询,律师表示该公司行为属于违约,电梯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承诺,如果造成住户损失,住户可要求电梯公司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相应赔偿。
居民盼来无牌电梯
群乐街6座的这座居民楼住了不少“老佛山”,他们年纪较大行动迟缓,加装电梯解决上下楼难题是他们迫切的愿望。
今年5月份开始,程姨牵头组织的群乐街6座的电梯安装筹备小组召集了全体业主,就大楼安装电梯召开了意见征询大会。经过多番协商,大部分业主最终确定为大楼加装电梯。在办理完审批报备程序后,电梯安装筹备小组找到佛山某电梯配套有限公司为居民楼安装电梯。
但事情发展并不如意,不少居民发现,接近完工的电梯进出口非常窄,连轮椅都推不进去。而且,一众住户翻找合同发现,销售合同和安装委托书上出现了两个型号的“标的物”。
今年5月份,电梯安装筹备小组委托其中一名住户作为代表,与佛山某电梯配套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上的电梯型号为广东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提供的FSWIP450/1.0-JW。但其在7月6日与柳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电梯安装委托书上,电梯的型号却为TKJW450/1.0-JXW。
最近才发现电梯公司“偷龙转凤”的一众住户大感不妙。
“销售合同和安装委托书的电梯型号不一,存在着弄虚作假的严重问题。到时电梯出现故障,到底该由哪一方来负责?到时销售方把责任推给生产厂家,因为合同不是和生产厂家签下的,厂家肯定不会负责,到时损失的只有业主。”该楼住户陈小姐表示为此事感到担忧。
而更为关键的是,业主在顶楼电梯机房内竟然找不到电梯的品牌和型号的铭牌,这意味着,群乐街6座这部准备完工的电梯,有可能是“三无产品”。
电梯报价虚高5.8万元
经记者了解,群乐街6座所安装的电梯为有机房电梯,在与佛山某电梯配套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上,电梯的型号为FSWIP450/1.0-JW,层站数为:8、14、14,价格为19.8万元(含安装费和运输费)。
住户根据安装合同上所报的型号TKJW450/1.0-JXW,找到了柳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而对方所报的价格为:有机房乘客电梯TKJW450/1.0-JXW,层站数为8、14、14,价格为14万元(含安装费、运输费,维保一年,含税);无机房乘客电梯14.5万元(含安装费、运输费,维保一年,含税)。“两台电梯的报价相差了整整5.8万元!电梯公司很有可能挂羊头卖狗肉,以次充好。”某住户说。
“目前,我们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缴付了90%的电梯安装费用,总数额将近20万元。”住户李先生说,由于电梯安装委员会的成员以老人家居多,他们对电梯安装的流程并不熟悉,很容易受骗。“电梯公司的员工表示广东富士和柳州富士为同一间集团公司属下的两家子公司,但经我们查证,这两家公司毫无关联。”
“而且电梯公司的业务员说要拿发票必须多缴纳8000元的费用,委员会成员为了省下这笔费用,没有拿到发票。所以虽然我们交了钱,但连发票都没拿到。”他说。
■电梯公司
“偷龙转凤”为员工“小动作”
将对电梯安装负责到底
昨日,业主找到该电梯公司负责人潘先生,其称对于这件事并不知情。
“经过内部核实,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做了小动作,有偷龙转凤的行为,我们会对员工进行内部处理。”潘先生表示,他负责的该公司为广东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不可能卖柳州富士的产品,其公司将对该栋居民楼的电梯安装问题负责到底。
“如果业主要求要更换成广东富士电梯的产品,我们将予以替换。”潘先生说。
■律师意见
住户有权索取赔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千庭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革胜,他表示电梯公司与住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上的标的物与最终安装的电梯并非同一型号的产品,这种行为属于违约。住户可以要求电梯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承诺,如果由于电梯公司的过失而造成住户有所损失,住户可以要求电梯公司进行赔偿。
电梯公司虽然说这仅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但员工作为公司的代表,其行为也代表公司,其对住户的承诺,公司必须按照合同履行。而买卖和安装电梯都是一种公民或法人的民事行为,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来进行,政府无权干预这种买卖行为,但其必须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他提醒其他旧楼住户如果想加装电梯,必须特别留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避免出现纷争。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李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