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旦增晋旺捡到房产证、土地证后,多方查找失主并最终与失主家人取得了联系。9月13日上午10时许,老人的女婿拿着相关证件来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办公室,将丢失了两天的一本房产证和一本土地证领走。
据刑警支队一大队队长格桑介绍,9月11日13时许,该大队民警旦增晋旺在前往拉萨市阳光公证处办案时,无意中在阳光公证处附近一家复印店门口捡到一本房产证和一本土地证,查看后得知失主叫小卓玛。在附近寻找失主未果后,旦增晋旺心想,失主丢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必定心急如焚,一定要尽快把房产证和土地证交到失主的手中。
当日中午14时许,旦增晋旺顾不上吃午饭,立即按照房产证上面登记的地址,前往扎细新村寻找该房屋的所在地,但由于扎细新村居住群众多而杂,旦增晋旺多方打听未果后无功而返。
次日上午,旦增晋旺又一次来到扎细新村寻找该失主,旦增晋旺及时调整了思路,用平常破案的思路,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查找,最后获得了可靠线索:该房产证的主人小卓玛是一位76岁高龄老人。
此后,旦增晋旺又来到小卓玛的单位进行寻找,但他却被告知老人已在年初去世,在询问老人的同事后,旦增晋旺得知该房屋由老人的女儿和女婿居住。
为尽快找到失主,旦增晋旺立即与老人的女婿取得了联系,让对方将房产证和土地证领走。经了解,近期,格桑朗杰想将房子出售,9月11日,他在阳光公证处大厅复印两本证件后,由于年老记忆力不好,只拿走了复印件,而将原件落在了大厅。(记者齐永昌见习记者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