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店也在酝酿转型
《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对团队游客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如果说这一规定对旅行社产生巨大影响,那么对于那些靠“人头费”、回扣拉来团队游客的旅游购物店来说,更是关乎存亡。一家购物店的老板向记者介绍,他的店面从9月就开始做调整了,“我们以后打算朝着综合性超市方向发展,兼顾市民需要的物品,而价格也会更接近大众超市的水平”。类似这样的购物店,在《旅游法》实施后,将不得不作出改变。“要想继续生存下去,那些关起门来只接待团队的购物店无论在商品价格、品质,以及消费者的目标群体等方面都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一位业内人士说。
“像卖土特产的购物店,只要东西质量好、和大型超市相比价格也差别不大,我觉得还是可以正常经营的,因为游客还是有购物需求的,出来一趟都想给家人、朋友带点礼品回去,比如咱们河南的红枣就比较受游客们的认可。像一些靠补团费生存的购物店,我觉得转型或是关门实际上是个好事,因为那种靠补团费所卖的东西一般来说价高、质量又比较次。”季燕告诉记者,郑州目前存在的购物店基本上都是开放型的,大多是租小区的店面。“郑州的购物店并不多,《旅游法》基本上对郑州这条线影响不大。”
杨军认为,大多数购物店有转型的打算,但不会一下子就转过来,没有那么快。“小型的购物店还好,大型的购物店因为货物繁多等因素不会那么容易转型,这也是一个很痛苦的转型过程,或者说还有一些购物店存在侥幸心理,可能在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