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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收费期满后是否免费通行?

2013-09-25 07:47:30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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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来补偿投资企业的损失

早在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我省一位“老交通”管理者就谈道,“高速公路节假日期间免费通行,有利有弊,但我认为弊端更多。”该高层人士认为,这对于民营投资路段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收费年限不变,通过行政干预手段让利于民,投资企业的损失谁来补偿?

昨天审议的报告透露,我省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正着手研究节假日小车免费通行民营投资路段的补偿问题。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属于政府需还贷高速公路债务总额高达936亿元。

政府还贷性和国有企业经营性的一些高速公路经营主体负债过重,效益不高。交通运输厅属国有高速公路债务总额881.8亿元。

拿郑尧高速来说,2008年至2010年,亏损额分别达到4亿多、3.5亿多、2.65亿多元人民币。当然,也有类似于连霍高速这样的“吸金大户”,属于优良资产。

据资料显示,连霍高速郑洛段始建于1991年6月,1995年年底开通。按规定,高速公路收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费支出,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吸金大户”期满后要不要继续收费,也是报告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观点

负债不能成延期收费借口

从昨天审议的报告看来,“吸金大户”期满后是否停止收费还不明确。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意见是:要研究高速公路盈亏平衡、肥瘦搭配问题,防止优良资产路段到期停止收费后,豫西山区等亏损路段出现融资困难、资金链断裂。

该检查组建议,要从严监管国有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提高经济效益,避免收费期满后留下巨额债务。

早在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就公布了18个省份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指出部分高速公路累计收费金额已经超出建设投资数倍。

但此后数年,各地收费年限较长的收费公路并未大量取消收费,少有的调整案例是国内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免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北京机场高速通行费从10元降至5元,进而实行单向收费。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节假日免费政策和负债累累不该成为延长收费年限的借口。从一定意义上说,在利益驱动和政绩驱动的合谋下,已经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利益集团”,把路桥收费当成了“提款机”。相关部门应下定决心打破利益集团格局,破除路桥收费垄断,而不是找借口延长收费年限。

[作者:记者 齐亚琼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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