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问题,最近成为了广大邕城市民关注的焦点。先是南宁市物价部门拟定对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近日,南宁市物价局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于9月19日开始实施,对小区内停车收费、物业服务收费、人员车辆IC卡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其中,建设单位拥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的停车收费,其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50元/车·月;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地临时停放1小时内(含1小时)不得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目前,通知已实行一周,各小区的停车收费情况如何呢?为此,记者展开调查。
包月停车,有小区未按限价收费
虽然《通知》实施已一周,但日前记者走访了七八个小区后发现,大部分小区的包月停车收费都没有超过350元的上限,但也有部分小区的业主遭遇了高价停车收费。
长湖路附近的某小区业主杨女士向记者透露,该小区的停车收费地下是450元∕月,露天是150元∕月。这个标准已与《通知》中有关停车收费包月的规定不符。当记者询问杨女士是否了解小区停车收费不得超过350元∕月的新规定时,杨女士表示自己对此有所关注,而目前小区物业人员还没有向车主提及有关事宜。
无独有偶,读者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居住在壮锦路附近某小区。目前地下停车位的收费包月400元,虽然看到媒体有报道开发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的月租最高不得超过350元,但是还没看见物业调整。
在走访的小区中,除了室内停车位的收费有超标现象外,有的小区室外停车位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如邕州老街附近某小区,室外停车位的包月价格就为150元,而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09〕200号)的规定,小车的室外停车包月收费为100元。
地下停车,最高450元/月 最少300元/月
小区的停车位包括室外与室内,既有开发商产权的也有业主共有产权。收费各不相同,但是管理也相对混乱。
在采访中,一些地下停车场的收费不足100元一个月,但有些高档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收费也超过350元/月,有的甚至达到了450元/月。
在南湖公园某小区,记者询问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物价的上涨,停车费也“水涨船高”,现在达到了400元/月。而在柳沙半岛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的地下停车位为350元/月。
在凤翔路某小区,业主潘先生就向记者抱怨,小区内既有地下停车位,也有室外停车位,但是停车收费的月票都是300元。
停车时间,不满1小时也收费
《通知》中规定,对于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不满1小时的,不得收费。但记者走访发现,有小区不执行这样的规定。在民主路某小区,停车场出口处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说,停车不满1小时也收费。“没有不收费的情况,短时间停车就是一次5元。”随后,记者又走访附近一个小区,一名工作人员说,因该小区的停车场较大,管理规范,因此有些外来车辆乐意在此停车。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停车不足1小时不得收费的规定时,黄姓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但由于临时来停车的很多,如果停车1小时内不收费,管理起来难度很大。
新闻延伸
市民对小区停车收费3大疑问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一些小区仍有不按新规执行外,还有业主对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产生了疑问,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解答。
疑问1:哪些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权?
住宅小区中除了建设单位拥有产权的停车位外,还有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但是仍有不少业主,对小区中,哪些车位是业主共有产权的车位不了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绿地、道路、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都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如需在小区公共场所和共用部位增设停车位并收费,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者业主临时公约,并到物价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收费。
疑问2:地下和室外停车位是否应分开管理?
不少小区中,地下停车位和室外停车位是一并管理,并且收费标准也是按照地下停车标准收取,对于只把车停在室外的业主来说,这并不公平。
因此,有业主希望物业公司应该将停车位分开来管理,地下停车位发放一种卡,按照地下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室外停车位发放另一种卡,按照室外停车位收费的标准收费。
疑问3:有小区不执行停车收费标准该怎么办?
记者走访的过程中,部分小区仍然没有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收取业主停车位包月费。因此,不少业主称,有文件规定,但如果小区物业拒不执行限价的350元/月的地下停车位包月收费或是室外停车位收费与地下停车位一样,该怎么办?
南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业主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但是最好要保留证据,比如说停车包月收费的收据或是发票。接到投诉后,物价部门会根据证据进行调查。(当代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