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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租房新政实施仨月 近千名申请者被卡

2013-09-27 07:39:0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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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

享受过房改房 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问题

网友“游客”问,他原来享受过房改房,但由于做生意赔了,无奈把仅有的一套房子卖了。现在一家3口租房子快4年了,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排到4万多号,像他这样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吗?经济适用房可以换成公租房吗?

□回应

王书江: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经适房、货币化补贴、公房出售)的家庭,原则上不再纳入公租房保障。但是,郑州市又出台一个规定,经适房可转为公租房,并且经适房换公租房可以优先分配。像你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如果你放弃经适房购房资格,可以转为公租房,但是你享受的公租房面积,要减去你曾经享受过的房改房面积。比如,你已享受50平方米房改房,按照规定你应享受60平方米的公租房,现在只能享受10平方米的公租房。也就是说,你如果租住55平方米的公租房,其中45平方米按市场租金,10平方米按公租房补贴租金走。

在昨天的交流中,还有网友提到若是单位统一申请公租房,还需要逐一提供暂住证吗?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单位为职工暂住证、合同等材料真实性负责,房管部门不再逐一查验暂住证。但是,单位统一申请公租房走的是市场租金,政府不予补贴。

【小链接】

咨询公租房政策,可以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网站或者加微信公共账号(郑州市住房保障小助手),或拨打电话965559咨询。

对于公租房配租,郑州市房管局保障办还设立举报电话,对资格准入、使用、退出等环节加强监管,其中0371-67883316、67883317接受资格准入方面有关举报,0371-67889389接受违规出租、转让等方面有关举报。

[作者: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张志广 文 记者 白周峰 实习生 崔超 摄影 新媒体采访 成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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