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公交司机只愿承担一半赔偿
昨天上午9时,刘先生驾车来到交警二大队,希望民警为其主持公道。
“原本说好的,他帮我把车修好,可到了修理厂,一听说修理费需要1.3万多元,他就不干了。”刘先生说,前天晚上6时许,公交车司机仅愿支付3000元以下的费用,其余的让刘先生看着办。
“出了这样的事,我也不想讹人,只想赶紧把车修好,可他却出尔反尔。”刘先生认为公交车司机没有诚意,决定找交警“依法处理”。
十几分钟后,公交车司机小刘也来到了交警二大队。小刘说,出了这种意外事故,公司不会管,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原本以为,宝马车只是“皮外”小擦伤,修修顶多不超3000元费用,可修车厂张口就要1万多,他根本承受不起。
见双方协商不成,民警决定将双方车辆暂扣,委托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宝马车进行车损评估。经过评估部门的认定,宝马车的车损为3800元,公交司机仍认为太多,只愿意承担一半的赔偿,说另外一半,刘先生应找市政部门索要。刘先生说,因交警部门不能强制公交司机赔钱,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此意外事件,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认为,公交车轧飞石块,砸坏宝马车,公交车司机应承担宝马车的维修费用。如果公交车司机能查明石块的来源,可向洒落石块的车辆或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如果无法查明石块的来源,可追究市政环卫部门未及时清理路面石块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