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从经济保障、医疗、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比以往更加具体地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权益保护措施。
大河报记者同时获悉,我省首部关于见义勇为的法规《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有望被列入2014年至2018年地方立法规划,该条例将扩大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范围。
[新规] 明确指出见义勇为受益人须“谢恩”
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负伤、致残、死亡者及其家庭往往陷人困境,令人叹息,难题究竟如何破解?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与以往我省执行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相比,《意见》明确指出,见义勇为受益人要用实际行动,也就是拿出适当补偿答谢恩人。除此之外,加害人或责任人,也要依法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加害人或责任人,或者其无力承担,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如果见义勇为者没有这两样保险,则由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或见义勇为发生地的财政予以解决。
[亮点] 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参加中高考可获照顾
因见义勇为误工,没工作单位也能拿到补助
在其他方面,针对见义勇为者,我省也实行一套具体的扶助政策——
【关键词 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关键词 工资】见义勇为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因见义勇为误工、诊疗期间,其工资、奖金、各类福利待遇一律不变。无工作单位的,因见义勇为误工、诊疗期间,由行为发生地县级政府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给予经济补助。
【关键词 抚恤金】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既不属于烈士认定范围,也不属工伤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或单位无力解决的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
[展望] 我省首部关于见义勇为的法规
有望列入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将拓宽认定范围
大河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下个月,我省将召开五年一度的立法工作会议,确定被列入2014年至2018年地方立法规划的法规,而《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就在候选之列,该条例是我省首部关于见义勇为的法规,将扩大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范围。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现行法律规定的见义勇为范围太过狭窄,勇斗歹徒算见义勇为,可义救落水儿童就不在认定范围之中。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我省早已将认定范围拓宽,跳水救人、救火救灾等都属见义勇为,“条例(草案)对见义勇为的界定宽泛了许多,还加大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和权益保护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