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县四大班子正职
将由省委管理
直管县法院、检察院
由省级直接管理
在《实施意见》中,还涉及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
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对10个县(市)的法院、检察院也要实施省级直接管理。
为此,将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这意味着,今后,上述几个省直管县的二审案件,不再由其所在市的中院审理,而是改由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更名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济源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
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
这也是本次行政体制改革的亮点之一。
昨天,得知此消息后,省会郑州的律师界人士称,济源市原管辖范围较小,注册律师并不多,今后,在济源市执业的律师会因为多管辖3个大县的二审案件和区位优势而大幅度增加。
此外,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人员组成、级别待遇、财政来源等备受关注的问题将如何解决?
昨天,省高院相关人士说,目前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已经确定,具体架构、细则还在研究制定,目前不便透露,年底前有望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