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省直管县,我省试点近3年
事实上,我省10个县(市)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已经开展了近3年。
2011年,经中央编办批准,省委、省政府确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在上述10个县(市)开展改革试点。
彼时,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赋予10个县(市)省直管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限目录高达603项。此后,省发改委等各厅、局、委也都相继出台了推进、支持改革试点的具体办法。
据河南省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介绍,中央编办当时在全国范围确定了30个县(市)进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河南省10个,占三分之一。
昨天,这一说法得到河南省编办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的确认。据其介绍,当时中央编办希望30个直管县用3到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从中央编办批准试点到今年年底,恰好将近3年。从目前情况看,海南、浙江走得比较靠前,各省对直管县放权也不一样。
探因
“市管县”体制始于1982年。中共中央1982年第51号文作出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决定,首先在江苏省试点,随后在全国试行。
实行市管县体制,是为了打破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上世纪90年代,市管县体制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成为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形式。
不过后来,社会各界以及媒体对市管县体制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指责之声。中央编办研究中心陈喜生曾撰文总结了这些声音。
一是认为市管县体制缺少法律依据,与宪法不符。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层次为“三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在省与县之间没有“中间层次”。二是认为市管县体制增加了层次,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三是认为市管县体制下,城市的经济辐射作用普遍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四是城市虚化现象严重。五是市侵害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形成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或“市刮县”的现象。
我省刚刚印发的《实施意见》也指出,将试点县(市)全面实行省直接管理,旨在着力解决多头管理、监督不顺、指挥不畅等过渡体制障碍,全面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