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前天审理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且将一起发生在三年前的重大航空事故重新拉回了公众的视野。
三年前,也就是2010年8月24日,一架载有91名乘客和5名机组人员的航班,在伊春林都机场降落时发生坠机事故,机上96人中44人遇难、52人受伤。这架航班号为VD8387的航班隶属于原河南航空公司。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认定,伊春空难是一起责任事故,齐全军作为事故当班机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齐全军的刑事责任。
前天,齐全军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一案,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庭审不仅还原了事发经过,也带来了反思。
被告齐全军的辩护律师、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为其做罪轻辩护。
张起淮:虽然多因一果,但是该我们承担的还是要承担,所以我们还是做的罪轻辩护。
庭审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为什么听到指令依然选择降落,降落前是否能看清跑道,在降落到重新拉升过程中是否有操作失误?
被告律师张起淮:起诉书中指控,齐全军机长在第一次建立空地联系的通话就告诉他气象条件不够,这个时候才9分钟,下面还有30分钟,机长的考虑是上面坐有要客,而且气象是瞬间万变的,所以他继续飞了。
飞到机场上空第二个问题又来了,指控他看不见跑道继续着陆,这个时候其实有乘客和机长,和黑匣子中机长和副驾驶的对话。记录了他们看见跑道十分明亮。这个是争论比较多的,因为证据比较多。
第三个问题指控机长落地时还有50英尺的时候,飞机发出无线电提示音,机长没有看见跑道,没有把飞机改平复飞。齐全军说,确实没有看见跑到,确实听见提示音,他的心就慌了,30英尺时他做了复飞准备,已经往上拉杆了,已经为时过晚,飞机失事了。
前天下午,检方提交了一份比调查报告内容更为详尽的关于事故报告的资料,由于涉及民航方面的机密,中间两个小时一度不公开审理。
伊春外宣办魏主任:清场前念了一下国家的规定,中国民航总局的规定和国家关于保密的规定。
张起淮称,与国务院伊春空难调查组发布的结果相一致,他认为空难是“多因一果”,称他调查到的“因素”之多达到28个。
张起淮:多因一果,国务院调查报告中也公布了20多个原因,并且处理了19个人,无论是从行业管理上,还是行政管理上,还是业务运营管理上,无论气象还是飞行管制,和地面机场修建、选址,和飞机的性能和人机配备,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检方认为,如果被告安全观念再强些或可避免事故,张起淮引述检方的话,称:
张起淮:检方提到有“几个如果”,如果被告的安全观念再强一些,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故;如果规章制度能够严一些,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故;如果被告的技术再过硬一些,也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检方建议4~6年的量刑,辩护律师建议3年以下的缓刑,法庭将择期宣判。
伊春空难的遇难者善后赔偿,据悉大部分已经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如今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用受害者家属李女士的话说,事故所带来的反思绝不止于此。
记者联系到当初遇难者的家属李女士,她说,和比起追责机长,事故的反思才是他们希望的。
李女士:(事故)的发生(各方面)有很大漏洞的,出现这样的事故。从制度上的反思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说责任都在这个驾驶员身上。
事故因素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公司,暴露出民航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981年以来,中国民航共发生20余起空难。其中,数起有关方面认为是责任事故,但没人为此被追究刑事责任。此番齐全军被追刑责,张起淮认为,敲响的是行业警钟。
张起淮:给行业带来的教训非常多,这次事故暴露出整个行业从机场修建,到民航企业审批,到机场验收、行业管理都存在问题。所以这个事故的原因是多个原因造成的。民航的快速发展不要忘了安全和质量,用我们赚的钱来忽略安全和乘客的利益的话,这就错了。(记者潘毅 白杰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