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家长认为培训机构未尽告知义务,应对意外负责任
事发后,小蒋的家人认为,培训机构的课程安排在下午1点到4点半,小蒋是在这一时间段内出的事,并且这段时间里,学校老师已知道小蒋没去上课,但并没及时通知家长,所以对小蒋发生的意外,应负主要责任。
小蒋的家人说,事发后,培训机构并没采取任何行动,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多次打电话向培训机构讨要说法。事发一天后,一名自称是培训机构校长的女子才带着2000元钱来找他们,“她只说对于这件事他们表示哀悼,让我们节哀顺变,留下钱后随即离开了”。对于培训机构的这种做法,小蒋的家人表示根本无法接受。
昨天上午10点多,小蒋的家人来到培训机构,但对方负责人迟迟不现身。直到下午,常春藤培训机构的一名吴姓办公室负责人才出现,但协商地点却安排在学校的食堂里。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及时来到小蒋家表示慰问,同时他认为,小蒋出现意外,培训机构并没责任。
律师:是只送到学校门口还是亲自把孩子交给老师?
责任认定差别很大
对于小蒋发生的意外,培训机构是否负有责任?作为培训机构,在发现孩子没去上课后是否有义务通知孩子家长?对此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而对于此事,不同的律师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法舟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认为,培训机构作为一种松散的机构,对于前来上课的孩子只是尽看管义务而非监护义务,孩子没到培训班上课,培训机构应将情况向家长反映,对出现的意外应负有相应的责任,但并非完全的责任。此外,还要看家长是否是将孩子送到学校并交到培训机构老师手中,如果家长只是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那样培训机构的责任就更小了。
另一位鞠律师则认为,此事首先要看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创办资质,出事的小蒋属于未成年人,家长把他交给培训机构后,培训机构就有相应的监管义务,因此,对于意外的发生,培训机构应负有责任。但是这当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家长是否与培训机构对孩子进行了完全的交接,如果只是送到学校门口,那家长也应负一定责任。 (晚报记者 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