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生在淘宝网购买了4件网络游戏道具,不料却连同游戏账号一起被运营商查封。经多次交涉,运营商仍拒绝归还,石先生遂一纸诉状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近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审理。
石先生诉称,今年8月,他在淘宝网上购买了某网络游戏中的4件游戏道具并分别装备到自己的两个账号里,几天后他再次登录时却发现游戏账号已被运营商以“涉嫌盗号”为由封号,后经交涉,运营商只返还了1件道具。
运营商则辩称,根据公司与游戏玩家签订的相关协议,用户只能通过游戏内置的交换途径和经运营商认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换和转让,而石先生通过淘宝网进行交易已违反约定;其次,石先生花1万多元购买道具,不符常理,即使是善意也存在过错;最后,因其中这3件道具均有失主找到公司申诉,而根据公司内部服务器数据来看,石先生购买的3件道具都是他人丢失的物品,理应返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