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的人却是屡屡犯错。一年前,唐某因醉驾被判处缓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他不但不汲取教训,反而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再次醉驾,而且第二次醉驾的酒精含量比第一次还高。
今年10月28日22时30分许,唐某驾驶一辆灰色轿车沿工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小北门外立交桥上时,被交警莲湖大队民警拦下。经检测,唐某的血醇浓度为111.2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时,才发现唐某没有驾照,而且还有“前科”。原来2012年2月,唐某就因醉酒驾驶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当时法院考虑到唐某的血醇浓度较低(93.28mg/100ml),且系初犯,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实行社区矫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免遭牢狱之灾的唐某并未珍惜司法机关给他的教育机会,再次以身试法,且比第一次喝得还多。鉴于其不知悔改的表现,莲湖区检察院作出对其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日前,莲湖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唐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高雅 通讯员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