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仁怀市纪检部门获悉,该市三个单位因公车违停,主要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同时在仁怀市范围内通报批评。(1月1日《贵阳晚报》)
纪委问责公车违停比较新鲜。乍一看来,似乎觉得纪委也管交通违章,纪委的权力未免太大了,管理也太宽了。纠结的是,在依法治国的当下,纪委管交通违章,有法律依据吗?未免让人疑惑。
不过,笔者看来,纪委“问责公车违停”可以有。首先,纪委问责的对象是公车,是干部。公车违停,实质上是干部自恃特权,不遵守交通规章。纪委就是管干部的,在交通部门依法对公车违章作出处罚以后,再由纪委对干部予以问责,就是在干部头上悬上一把利剑,也是对公车违章多上了一道“紧箍咒”。对于约束公权力的举措,百姓举双手赞成。其次,纪委问责车辆违停,不涉及私车,不触及公民基本权利,没有捞过界。百姓不必担心纪委会找麻烦。
之所以欢迎纪委问责公车违停,不仅因为公车违停往往与特权有关联,交通部门单独执法难管理,还在于公车违停扣分可以找关系,公车违停罚款由公款买单,相关责任人对交通部门的处罚没有畏惧,也就是说,再严厉的交通违章处罚,对违停司机和相关责任人都没有震慑力。但是,如果在交通违法处罚的同时,由纪委对公车违停司机及公车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并通过电视台公开“亮相”,震慑力大不一样,打击公车违停的效果也截然不同。所以,纪委介入公车违停,是对交通部门处罚公车违停的有益补充。
事实上,公车违停在各地比较普遍。原因都是相同的,一者,公车违停,交通部门是否敢查,是个未知数,有的公车违停即使被查了,也会有人出面“捞”出来;二者,退一步说,假使“捞”不出来,不论罚款多少,都由公款买单,相关责任人毫发无损,谁会心疼呢?可见治理公车违停难关键是没有抓住要害。但是,如果纪委与交通部门一道查处公车违停,将直接影响到相关责任人的利益,就会产生倒逼作用,使公车停放变乖。公车带好头,交通秩序就会好起来。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