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并于北京纪检监察网上发布消息,面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这6起案件涉及违规购房、贪污、受贿、妨碍公务等违纪违法行为。6名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处分,其中4人被开除党籍,2名违法人员获刑。
●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纪检组原组长冯维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2000年至2006年间,冯维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有关部门为其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购买住房。2012年11月,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原书记董泗臣受贿
2006年至2010年间,董泗臣利用担任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之便,收受现金和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9.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0年10月,董泗臣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石景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通州区张家湾镇纪委原副书记、监察科原科长马占武贪污
2006年至2010年间,马占武利用担任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民政科科长之便,侵吞人民币24万余元。2013年3月,马占武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通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房山区城管监察大队纪委原书记钱荣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009年4月,钱荣吉在房山区某足疗店嫖娼(未遂)。2010年4月,房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原副科级检查员卢延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010年11月,卢延庆在海淀区某发廊内嫖娼。2011年4月,海淀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市纪委监察局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张志杰妨碍公务
2012年8月,张志杰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且妨碍民警执行公务。2013年11月,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