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文件,批准全国40个地区为首批(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地区,永康作为浙江唯一的县(市、区)入选。
按计划,在2017年,永康将完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在此期间,计划总投资495亿元,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76个。创建的具体任务包括7大类33大项: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探索转型发展模式等。
2013年10月,永康获评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同年11月,作为浙江省唯一代表,参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区)。(本报记者 陈久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