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问责处理扫黄不力负责人 东莞公安局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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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广东省委常委会当天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新华网广州2月14日电(记者詹奕嘉扶庆)记者14日晚从广东省委获悉,广东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广东省委常委会当天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东莞市近日被媒体曝光部分娱乐场所和酒店存在严重涉黄问题。广东省委14日通报称,严小康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广东实施办法,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严小康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东莞市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免去卢伟琪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免去黎志辉中堂镇党委书记职务,同时免去其镇人大主席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免去何成中堂镇党委委员、中堂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免去邓金祥黄江镇党委委员、黄江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免去张国贤虎门公安分局博涌派出所所长职务,免去王沛基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长职务,免去李太山凤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长职务。
东莞市委还责令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道歉。
东莞中堂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所长张伟斌、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所长叶玉新2人因对110报警处置不力,严重失职,日前已受到撤销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