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荔波县人民政府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2月12日和15日,荔波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班子在工作座谈会结束后,经县委副书记、县长瓦标龙批准安排两次就餐。黔南州纪委对瓦标龙进行诫勉谈话,就餐费用由瓦标龙、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龙怀及参加就餐的政府班子成员承担。
2.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计生办违规接待市计生局检查组问题。2013年12月22日,沙包堡办事处计生办在接受市计生局工作检查时,违规安排检查组就餐。都匀市纪委对带队领导市计生局副局长王玉梅、沙包堡办事处副主任罗全碧进行诫勉谈话,就餐费用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贵州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张广厚,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中队队员,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文扬,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中队队长,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负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
2.蒋斌林,陕西省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陈仓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违规使用公车,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刘富成,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经贸局党委书记、物资总公司经理,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已被免职(因还有其他涉嫌违纪问题,等查结后一并处理)。
4.孟永福,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石头镇寨头村支部书记。因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办事群众资料费,近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退回相关费用。
5.常凤翔,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乡政府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被诫勉谈话。张卫兵,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乡政府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被诫勉谈话。(陕西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互助县司法局高寨司法所所长马云霞公车私用问题。根据群众举报,经市纪委、互助县纪委查实,互助县高寨司法所所长马云霞自2011年3月以来,以临空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期间辖区内公交车不通、交通不便为由,在节假日、双休日驾驶(青BD105警)公车回家,停放在西宁市北关街家属院内,并利用上下班机会接送孩子。互助县纪委给予马云霞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海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马生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问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马生魁被抽调到化隆县昂思多镇派出所开展“双百”行动,在市纪委督查组明察暗访期间发现其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引起群众不满。市公安局纪委责令马生魁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在全市公安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3.平安县地方志办公室干部张建春上班期间上网挂QQ看股市行情分析问题。2月28日,市纪委督查组在明察暗访期间发现平安县地方志办公室干部张建春同志上班期间上网挂QQ看股市行情分析。平安县纪委对张建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青海省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元旦,第八师石河子市天筑集团润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韩阳违反规定安排财务人员用公款购买大米、油发放员工福利,合计总金额9612元。经天筑集团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韩阳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9612元。
2.第八师石河子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石总场北泉建安公司驾驶员程凯,在2014年4月5日擅自使用公车去墓地给家里老人祭扫。经石总场纪委研究并报请场镇党委同意,给予其单位主要领导做出检查,程凯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并补交公车使用费500元。
3.2014年3月8日,建工师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张华、董事长黄开其、总经理曾新迪三位主要领导接受下属宴请。建工集团党委给予三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
4.第一师六团一连指导员彭劲松、连长张新林工作期间缺岗,违反工作纪律,给予两人通报批评,罚款200元处理。
5.第一师六团六连技术员黄青立、八连连长范佳鸿工作期间缺岗,违反工作纪律,给予两人通报批评处理。
6.第一师六团水管所指导员邵君、政工员李萍工作期间缺岗,违反工作纪律,给予两人通报批评处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兰州石化公司销售部公款大吃大喝案。经查,兰州石化公司销售部2013年月7日至8日在公司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34人参加的销售系统培训班,在用餐时违规消费烟酒等共计2234元;在培训结束时违规购买鲜枣40箱,共计2200元,发放给培训班学员及工作人员。张建国作为销售部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对违规消费烟酒和发放鲜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经2014年3月24日兰州石化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2.经查,兰州石化公司自动化研究院2013年4月12日至14日在兰州石化公司刘家峡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科级干部培训班,自动化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及党群系统共28人参加了培训,在聚餐时违规消费烟酒共计3450元。兰州石化公司自动化研究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世民,兰州石化公司信息化项目组副组长曹巍参加了此次聚餐,对违规消费烟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经2014年3月24日兰州石化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世民、曹巍党内警告处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查处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中国铝业公司下属企业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铝云南铜业(集团)金沙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国泰驾驶公车给家人扫墓问题。云南铜业(集团)纪委给予王国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向金沙公司交纳本次公车私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并在整个云南铜业(集团)通报。(中国铝业公司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