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特长生招生不超过5%
初中阶段学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计划编制主要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招生区域的生源情况。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要结合2013年招生情况,针对招生区域人口、区域内住宅和入住情况、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入学情况以及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编制。
市属、区属公办初中及事业办初中必须依据核定规模编制招生计划,且不得低于2013年计划规模。市属完全中学已实现初高中校区分设的,应优先保证初中按核定规模下满招生计划;暂未实现分设的,应不低于2013年计划规模。
公办初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的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且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
高中学位紧缺,招生规模将增加
由于2014年全市高一学位仍然十分紧缺,因此在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时,每所学校的统招计划也实行“只增不减”的原则。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编制的招生计划要保持延续性,招生计划班数原则上不能低于2013年招生计划数。如果各学校特别是市属公办普通高中2013年招生计划规模低于编制规模的,必须主动增加不低于2个班的招生计划规模。
近年来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出现的宏志班、新疆班、西藏班、体育艺术特长班等特殊班级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门正式审批文件和审批规模为准,纳入统招计划,分类编制下达。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而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按审批规模并参考上年招生情况编制,不纳入统招计划,单独编制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