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实拍境外逃犯落网:外逃期间吃了4个月黄瓜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几天前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在期限内如实供出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而在此之前,类似的追逃行动就已经展开了。公安部从7月22号召开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就已经终结了不少犯罪嫌疑人的潜逃之路。
解说:今年四月份,安徽省南陵县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说有人借了他们的钱不还,借款人也不知去向。
邹丰富(安徽省南陵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接到报案之后,我局展开调查,发现张某、何某某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资金巨大,达到1.27亿元,导致不能归还。涉及到的人员有400多人,立案以后我们就对张某何某某的行踪展开调查。
解说:在调查张某何某某夫妇行踪的时候,警方意外发现张某何某某夫妇的女儿张某也失踪了,而且女儿张某在另外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上也涉嫌经济犯罪。那么这一家三口到底去哪儿了呢?
邹丰富:通过出入境管理了解他(张某)是3月22号离境,从南京飞往泰国国际航班,同时发现航班上走的不止是他(夫妇)两个,还有他的女儿张某。
解说:线索迅速上报到芜湖市公安局、安徽省公安厅和公安部。
雷警官(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队队员):那么接报之后,我们公安部迅速开展工作,尽快组成了工作组,前往泰国开展抓捕工作。
解说:地方公安机关的情报线索搜集整理工作完成之后,接下来才是最关键的抓捕行动,而在国外开展抓捕工作完全不同于国内。
刘冬(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在我们的国土上是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跑到境外去,很多工作都要尊重当地的法律,所以这个是一个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警察不能在国外执法,我们到国外去都是依靠当地执法机构的协助,我们主动给予沟通和引导推进缉捕工作。
解说:抓捕小组到达泰国之后,与泰国警方进行了多次会晤沟通和磋商,与泰国警方研究部署缉捕工作。
雷警官:根据我们中国警方提供的线索,泰国警方进行工作,将三名逃犯其中的两名锁定在泰国北部的清迈市,另外一名在曼谷。根据这个线索,我们与泰国警方迅速赶往泰国北部的清迈。
解说:清迈,泰国北部著名的旅游城市。中泰两国警方进一步协同工作,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了清迈大学城周边四公里范围的区域内。
雷警官:非常艰苦,因为那么大一片区域,包括每一家公寓酒店,我们都进行了逐一排查。
解说:四平方公里的区域,泰国警方投入了30多个警员,这已经是前方工作组尽最大努力能协调到的警力资源。因为情报线索和警力资源有限,只能大海捞针,但能不能捞到,谁心里也没底。
王警官(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队队员):就是那种失望的情绪是有,尤其是在身心很疲惫的时候。
解说:警员们租用摩托车,两人一组在大街小巷逐个区域搜索,就在警方身心俱疲的时候,有消息传来说几家中餐馆的老板见过嫌疑人。
王警官:只是说面熟,说这个中国人有印象,再加上清迈本身是一个旅游城市,中国游客特别多,也不排除长得比较像的。
解说: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线索,又不能完全确定,搜索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雷警官:范围是越缩越小,后来基本上锁定在一片生活区。
解说:艰苦的缉捕工作进行到第三天,前方工作组和泰国同行的坚持终于得到了回报,在一家商场里泰国警方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雷警官:泰国的一组侦察员,他们从一楼乘坐自动扶梯上二楼的时候,发现隔壁的从二楼到一楼的扶梯上下来一对夫妇,泰国侦察员一看他们从外貌从服装方面辨认这是中国人,而且跟我们嫌疑人的照片非常吻合,他们就立即上前进行了身份盘查。
解说:经过盘查泰国警方确认,这两个人就是中国警方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通知前方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安徽的。
—安徽哪儿的?
—芜湖。
—你叫什么?你是哪里人?中国人?
—对。
—什么时候来的这边?
—三四个月。
解说:抓到张某夫妇之后,警方迅速对他们的藏匿地点进行了搜查,起获了大量的现金,银行卡和金银首饰,折合人民币两百多万元,第二天中泰两国警方在曼谷的一家泰语学校将张某夫妇的女儿抓获。实际上张某一家三口在泰国几个月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某(犯罪嫌疑人):不是不好过,非常难过。
何某某(犯罪嫌疑人):吃了四个月的黄瓜,中午拌黄瓜,晚上又拌黄瓜,不舍得买菜。
解说:前方工作组最后以移民遣返的方式将张某一家三名犯罪嫌疑人带回中国,并移交给安徽警方。目前三个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针对他们涉嫌犯罪的调查正全面展开。
刘冬:我们国家跟有些国家签订了刑事互助协议,也和有些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这些都为境外追逃工作提供了很多好的条件。但是我们的原则是这样,不管有没有协议,只要有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我们就会追过去,我们就会把工作推向到那里。
主持人:到10月10号,“猎狐”行动已经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28名,而这只是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一部分,就在四部门发布通告的同一天,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携款外逃,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损害党和形象。不管他们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