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经开工商分局获
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经该局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已于近日发文授予我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这在我省县(区、市)级工商局中尚属首例。
据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工商局已先后获得总局授权,此次我市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获得授权,开创县(区、市)级工商局先河。根据工商总局授权,两分局可行使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登记管理权限。据介绍,两局获得授权后,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就近办理登记事宜,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