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陈祖明(房祖名)、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房祖名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图为房祖名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