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单凭媒体披露的零星信息不能完全说明事情的真相,真相大白还得有些时日。因此,面对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不能妄自菲薄、无端定罪。要做出合符实际的定论,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公众应该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和信任。因为这涉及死者的毁誉,在没有权威的结论之前,体现对事实的信心和尊重,少有无端的跟风猜度。另一方面,就是官方要主动作为,积极回应。对于官员的自杀,有没有隐情、是不是贪官、为什么去死等诸多关切,不要话题旁落,要主动接过话语权,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舆论的中心。
众所周知,对于一个县委书记来说,经历过很多场面,不可能因为被实名举报就自杀身亡。对于他在当地一水库被发现溺亡这一事故,我们不能一味的认定他是畏罪自杀。我们需要真相,当然他有家属也需要一个真相,组织也需要一个真相。也许有人会说,无缘无故就死了,而且还是在一个水库溺亡的,除了想死,不然是不可能自己就摔下去的。很多种可能,但现在网上的矛头直指他是因为违法了,所以才去死。一个人的死法有很多种,但对于现在的干部,去水库死的还很少,这么冷的天选择这种死法,确实让人猜不透。
所以,对于任何一名官员的死亡,相关部门都应当拿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说法。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让公众充分了解死亡的原因。同时,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后,不管其是否牵涉到违纪案件,都应该调查清楚,还原真相,回应公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