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法院人少案多,又要确保办案质量,面对“登记立案”后,案件的大量增加的实际,有的法院可能会发生“立案闪电战、审案持久战、执行马拉松”的情况。一些法院可能也会把立案当成谋私的工具。“有案就立,一立就收”,立了案、收了钱、但不办案。即使办了案,但执行不执行又是一个大问题。有的法院在审了案之后,拖着不去执行,导致了立案率与执结率的强烈反差,执行不了的案件上升了,执行成本增加了,执行难度提高了,使积压的没有执行的案子越来越多,使得法院执行工作“落雨背稻草,越背越重”。
司法审判对效率的追求已是大势所趋,“登记立案”使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难,但如何在立案之后更能把好审案和执行关,使案子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更能提高审案效率更是关键,这才是司法改革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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