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很多媒体在对此聚焦同时,更是总结了缺陷:即边境口岸监管存在漏洞,批发市场监管流于形式,物流环节无担当,消费者防范意识差等等,能感受的到是,监管的确出了问题,进而促发了一系列利益链的产生,最奇葩的是,居然埋怨消费者防范意识差,之前没有听说过什么部门关于“辨别僵尸肉”的问题,最多告知,过期肉不能吃,特征是发白、发臭、变色等等,常人都知道的道理,那些无良商家更清楚,为了利润,他们只会把这些僵尸商品伪装的更好。
如果说,之前的僵尸肉是舶来品,那么刚刚宁波一家企业的32.86吨超过保质期2年多的木瓜块和木瓜丁,或许更能直指那些监管缺陷和疏漏。令人咋舌的是,这些东西大都是已经冰冻了5年以上,其中销往苏州的两批产品全部为过期食品。”据介绍,苏州这家食品加工企业,主要生产的产品为果汁、果酱等。如果要追溯,或许能够追出很多东西,期间,鲜有相关部门去追责探查这些环节的漏洞。如果说商人们对于保质期冰冻的误解,“不少企业都想当然地以为,冷冻食品因为超低温冷藏就不会坏”,那么对于监管这些企业产品的部门又当何解?难道萌萌地认为冰冻保质期可以延长?
恩格斯说“在商品社会,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就会有人践踏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就会有人敢冒杀头的危险。”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如果商人们始终在逐利中奔跑,那么道德底线必然会被践踏。这些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最不公平的,进而引发对所有商品服务的质疑。作为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者和法治公平的捍卫者,相关职能部门必定要担负其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角色,义无反顾地执行下去,而不是仅仅靠媒体去曝光什么。如果因监管漏洞造成公众对社会的恐慌,那么比商人逐利或许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