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撤快赔”试运行注意事项
1.事故拍摄照片一定要清晰,事故信息交代越清楚,审核划分就越快。
2.图片审核通过后迅速撤离,事故双方约定时间,在48小时内共同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理赔事宜,如未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则予以200元罚款。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
3.为避免发生次生交通事故,以及在处理事故时被当成违法停车误抓拍,请在事故处理完毕之前,全程开启双闪灯,放置三角警示牌。
4.适用范围:交警二大队辖区内嵩山路(含)以西区域及中原区、高新区全境,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两车事故,车辆能够正常驾驶,没有人员受伤,均适用。
5.服务时间:7:30~19:30。
事故双方中有司机涉嫌毒驾、酒驾;
事故发生后有一方司机逃逸;
无车牌号或无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
无交强险或无保单,未在本省投保交强险的车辆;
驾驶员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单方事故,如碰撞建筑物等。
这几种不能用“快撤快赔”,车主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