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校贫困生资助全面启动 不让一名寒门学子因贫失学
2016年高招录取启幕,为了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贫困止步校门外,7月17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16年全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启动,我省针对贫困生设立有多种资助方式,确保他们“上学前不愁,入学后不忧”。
目前,我省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按照政策规定,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需要提醒的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这些政策中,覆盖范围最广的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各高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档次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是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符合条件的本专科学生最多每年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多可贷1.2万元。
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类优秀学子,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也都针对不同高校学子的需求予以资助。(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