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文/图)车辆没有接触,一方却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事乍一看恁像碰瓷?可这回真的和碰瓷没有关系,而是和司机“任性”变道有关。
事故:司机任意变道,导致旁车撞上护栏
昨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郑大燕给大家介绍了一起发生在连霍高速公路商丘境内的离奇事故——两车虽未有接触,一方却因连续变更车道,驾驶员需承担全部责任的事故。
据介绍,今年5月13日14时20分许,安阳市驾驶员甲驾驶豫EP33××号“荣威”牌小型轿车沿连霍高速公路南幅自西向东行驶至384KM处,欲在前方商丘站下站。眼看就要驶过,其自最左侧超车道径直连续变更车道,在行至最右侧行车道的过程中,致使其他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上海市驾驶员乙驾驶的沪K21×××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不得不躲避行驶撞上护栏,造成乙及乘车人受伤、车辆损坏及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变道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起甲、乙两车未发生接触,乙车直接碰撞护栏的事故,后经民警调查认定,该事故应由甲承担全部责任。起初甲“委屈”不服:“我们的车根本没撞到,为什么还要担责?”在两车行驶记录仪影像及民警的调查勘测事实面前,驾驶员甲最终自愿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提醒:这些行为不接触碰撞也要担责
郑大燕提醒,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交通事故的形成都需要以接触碰撞为前提,但实际上,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同样构成交通事故。
有一种案例比较典型,对面驶来的车辆不按规定开着远光灯,导致司机看不清路面而发生事故。两车虽没有发生接触,但对面车辆开远光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像违法停车、该让行没有让行等违法行为引起事故的,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