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独家中原网> 新闻中心 注册登录

河南:公检法联手打击“老赖”法院可先行司法拘留

2016-11-13 10:05:37来源:中原网
字号  

新华社郑州11月12日电(记者 李亚楠)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老赖”,法院可以先行司法拘留,并在5日内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则应在3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时的分工,并对立案、侦查、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

据介绍,《暂行规定》再次强调了法院可对“老赖”先行司法拘留的权力,相比以往的规定,进一步缩短了案件移送、审查等的时限。例如,接到法院移送线索后,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时限由7日缩短为3日。

《暂行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过程中,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逮捕的,应当将逮捕决定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理并作出判决。

此外,《暂行规定》还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过程中,消极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相关搜索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
新闻娱乐胡辣汤视频图片微中原我新闻心通桥郑州通房产教育汽车名企旅游县市区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