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意见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 王红 实习生 牛艺杰)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提升办学标准、提高教师质量,让农村里的娃娃一样享受更好的义务教育。
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县级政府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具体来说,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
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五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全省基本做到“班班通”
到2020年,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每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师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体音美器材以及运动场地等要按照标准配备,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
同时,到2020年,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的基础上,全省基本完成所有中小学校优质资源“班班通”任务。
保障教师留得住教得好
我省将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配置教师、拓宽农村老师来源渠道,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
同时,为了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我省将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坚决防止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