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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打造“阳光”交易平台服务经济大发展

2017-01-10 08:52:55 来源: 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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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方位监控的视频监督室

  2015年,汝州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行政监管、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该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建成立了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该中心成立运行以来,紧紧围绕在汝州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三大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忠实履职”的总要求。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积极打造汝州的“阳光”交易平台,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交易活动规范运行

  2015年9月,汝州市为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成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即成立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协调和监督等事项,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监督工作。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职能。

  据介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该市着力强化制度防腐,科技防腐。先后建立了“一市一场,网络运作,诚信公开,监管同步,办公同网,立体监督,全程监控”等运作机制。制定了中心部门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等25项制度,确保交易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为了达到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规范化,汝州市政府组织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汝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有关规定的通知》《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规则》《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11项规范性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先,明确招标人进场交易的操作规范及代理机构的确定办法;然后,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公告发布、受理报名、开标、评标、质疑的答复等执业行为,要求代理机构采用国家统一标准的招标文件,不得在文件中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的内容等;其次,要求招标主体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设置招标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到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审核,从制度上防止挂靠、租借资质投标,出具假业绩,串标,围标以及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作者:  编辑: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