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部长杨晓渡3月18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经济峰会上表示,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正在形成新型的“亲”“清”政企关系,而反腐败将在构建这一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3月20日 人民网)
“亲”与“清”,两者音虽近而义相别。政企关系应当要“亲”,因为企业是纳税人,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对象之一,只有两者之间团结、协同、互相尊重,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更加健康地运行,相反地,政企不“亲”,则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不和谐因素。政企关系必须要“清”,因为企业代表着资本,代表着利润,政府代表的是权力,是公正。权力和资本不能成为盟友,政府提供服务的对象包括整个社会大众而不单指企业,这是政府公正和公信力产生的基础,所以,政企之间需要清白干净,政府要廉洁,企业要规矩。
把“亲”与“清”的本义搞混淆,犯错误的,也大有人在。比如,在政府方面,一些官员为了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权力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大搞利益输送、大发不义之财等等;在企业方面,一些企业家肯下“血本”同政府官员打交道,或希望求得照顾,或希望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谋取政治上的权力。
人一旦犯了错,必然付出相应的代价,无论政府官员还是企业家,混淆了“亲”与“清”的关系,必然受到法纪的惩处,能不慎乎?无规矩不成方圆,双方都需厘清界限,明确政商关系的本义,恪守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