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2016年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教育督导完成了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工作。完成220多个教育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督查督办,针对个别学校校园环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开展两次专项督导。就悬崖村小学学生上学问题、个别学校教育乱收费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报告指出,2016年,教育督导制度不断完善,队伍进一步加强。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规定。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结构更加合理。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下滑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
报告指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通过县区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7个省市已整体通过验收。报告要求,要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全年5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同时,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
报告显示,在解决突出问题、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等方面,督导工作主要在强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督办突出问题、开展跨部门联合督导等方面展开。
报告总结了开展学校办学评估监测的情况。一是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水平。截至目前,11个省(区、市)的29个县(市、区)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评估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及中小学校管理评价指标和网评工具,并在全国部分省市选取学校进行试测。三是组织开展职业院校评估;认真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四是组织完成2015年义务教育数学、体育学科监测报告。部署并组织完成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五是稳步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组织召开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评估审议,28所高校通过合格评估。六是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促进高校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是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认真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组织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类别进行试点。协调学位中心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