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4日发出通知,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管理提出要求,提出要加强高中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情况、军事素养和国防意识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
通知指出,要确保训练活动安全。教师必须全时在岗,全面掌握训练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指导学生正确处理突发安全事故;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适时进行心理疏导。
通知还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从2017年起要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本单位学生军事训练年度工作报告。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综合督导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将适时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检查。
对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疾病的学生,通知明确,这部分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