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15%的药品加成终于要取消了,老百姓以后在公立医院拿药将更便宜。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该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而药品加成取消后减少的收入部分,将由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进行补偿。
药品加成始于上世纪50年代,目的是弥补公立医院收入不足,维持正常的运行和发展。迄今为止,医院收入主要分为三部分,包括财政补贴、医疗服务收费与药品加成。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的收入来源由“三个渠道”缩减为“两个渠道”。
根据医改时间表,2017年我国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回归公益性轨道。何谓药品加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在200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提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药品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河南省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走在了前面。根据通知,河南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药品加成取消后,减少的收入如何补偿?通知认为,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的调整优化弥补。要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为何要取消药品加成?有专家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可以更多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大政府的投入,有助于消除可能存在的大处方问题,也能逐步改变医疗机构靠药品加成来获得经济收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