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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娟诉田玲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2019-06-25 10:52:33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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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田玲瑜:

  本院受理原告曹海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曹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管城法院南曹法庭 王贯一

0371-63688359

编辑:鲁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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