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坤、河南宝景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瑞元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冯麦芳诉你、你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你们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Ο一九年七月三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庞炜 电话:63688089